5月18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李晨名誉权案的案件简讯,随后李晨转发该微博。案件简讯中表示被告已于5月17日在《人民法院报》登载致歉声明,向李晨公开赔礼道歉。

据悉,李晨曾于2018年9月22、23日被人民法院报旗下的某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号刊登标题为《渣男李晨现形记》的文章,构成了对李晨的侮辱、诽谤,并侵犯了名誉权。4月16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审民事判决书,从判决书中可以了解到李晨维护名誉权败诉。对此,李晨方已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出了上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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